2018年10月21日星期日

有趣生意經

與友人食飯,天南地北,話題很多。最令我深刻的是一些生意經,貿易戰兩地,一中一美的生意經,這令沒有做生意的我,感到生意真在很難幹,無商不艱。




其中一個是朋友的前輩於內地做生意,其實於內地做生意的一個最大風險,就是政治,即使做到規模極大,風險仍在,強如騰訊、阿里巴巴,政治風向一轉,仍是頭痕。

話說朋友前輩做些生意,於內地一個地方設廠,跟政府簽約二十年,起初的十年無風無浪,但近期換了新的地方官,新官要求該地方要把所有裝修換掉,為的是配合新風格。當然,明眼人都知道此舉為的是其關連人士的利益,因為只要有新工程,自然有利益輸送的機會。

若答應把所有裝修換掉,將需要一筆相當大的開支,幹這盤生意時並沒有這個預算,隨時蝕大本。幸好,朋友前輩有人脈,託人直接走到北京上訪,最終擺平了,不用配合什麼新風格。其實這都是一些口號式的理由,有人脈、有關係,就可以不依從,相當人治。

話說這盤生意於十年前開始,主因是當地政府主動要求朋友前輩作出投資,表示非常歡迎港資,亦提出多項優惠,當然這包括地租、稅務等,基本上作了多方面的配合,希望港商協助當地發展該類生意。如今十年過去,官員換掉了,突然「反轉豬肚」,實在令人難以適應。

有傳近日內地「水頭緊張」,未知與貿易戰是否有關。該地方政府見朋友前輩這盤生意能賺大錢,不容許他把錢調走。前輩問個究竟,所得到的原因是「未繳稅」。奇怪,2017年的稅款明明已經繳清,官員就指2018年稅款還未繳。問題是,今天是2018年10月,2018年還未過,稅當然未繳吧。官員指,怕他們到時不繳稅,所以要先把錢留著。

這個理由實在有點硬來,但只能無奈。到內地做生意也好,投資也好,賺多賺少都好,要先想好如何把盈利匯款離開內地。近期電視不斷推介大灣區物業投資,投資者把資金匯進容易,他日收租或賣樓賺價時,把資金匯走將會是一個問題。又或者,預計把錢留於內地吧。

談完內地,又談談貿易戰的另一端,美國。話說朋友有機會投資美國生意,原來有一些公司經常在美國投資一些規模大約數百個單位的別墅,是一整個項目來考慮。

其中朋友有份參與的,是一個300個別墅單位的項目,總數需要32mil美元,這類現成買入的收租項目一般可以得到政府貸款,這項目大約能得到政府20mil美元的借貸,而此類借貸頭七年只需要償還利息,七年後才開始償還本金部分。而專搞這類項目的公司多會以政府貸款與集資去營運,不用付錢。

向政府借貸是有條款的,業主需要對別墅作出環保方面的改建,這是一項成本,一般是換入一些環保水龍頭、節能家電、LED燈,加一些太陽能發電板之類,再向政府提交報告即可。一聽就知這是美國政府的政策,想翻新一些別墅令它們更節能環保,但又不能直接搞,只好間接透過資助這類公司去做。

此類做法,回報都相當穩定,大約有十多厘回報,而朋友所提及的那家公司本身就做了三十年,金融海嘯亦能安然渡過。當中也有不少成功要數,包括對政府貸款的要求相當熟識,還有應對那七年的條款,可能七年後賣出物業,或以另一家公司再買入,左手交右手,就能再多續七年。

而風險控制亦非常重要,朋友指該公司會特別小心一些租管嚴厲的州份,最好選一些有前景的地區,賺租金賺現金流之餘,亦有機會賺取價差。

美國金融海嘯之時,大家都經常聽到兩個機構,房利美和房地美,這兩個機構正是美國政府成立來貸款予這類公司的機構。原來這兩機構主要服務的公司,來來去去也只是三四十家左右,因為符合資格所需的規模不小,每每數百數千個單位,不是普通個人可以申請到貸款。

我懷疑富爸爸一書內所形容的也是這類,如果大家有讀過,會發現當中所形容的與其有點相似。聽到這裡其實有點興奮,因為富爸爸這系列是十多年前看的神級書,當中所形容的有點遙不可及,今天竟認識有身邊朋友正在參與其中。

成功的生意人其中一個厲害之處是人脈,有賺錢點子自然有資金,有時其點子不需要很高明,問題是有人脈、有機會、有資金,只要把不同個體串起來,回報可以十分可觀。

朋友也分享當年侵侵一個經典例子,單是出一個主意,就可與人分享利潤。其實說清楚並不是什麼特別,主要是買地建房的點子,再用資金打造旺場,價格大升,從而沽貨獲利。那次侵侵並不需要出資,只是找來幾位有錢人合作發展,就袋下豐厚利潤了。

23 則留言:

  1. 人脈有如投資中的leverages, 需要時往往可以推你一把。
    從商與否都不應忽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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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也有聽過這說法,多認識的人,的確做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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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識字不如識人,在商界尤是。
    有關內地做生意那一段,很真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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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風兄也有類似經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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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是一個很要好朋友的經驗啦,他多年前到廣州做生意,最後還是回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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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原來如此,可能越來越多人會意興闌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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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請問可以分享一下侵侵是怎樣的空手道,把項目做好又獲得豐厚的利用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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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沒有討論細節,但大約概念都於文章內說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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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中國大陸在未改革開放前言論自由是一種奢侈品,很容易因言賈禍。據說文革後期,在天安門停著兩輛“豪車”,一輛是德國賓士汽車,另一輛是國產紅旗汽車,有這樣的一段對話:
    甲:你說前面這兩輛車,哪一輛比較好?
    乙:(指著紅旗汽車)說,當然是這一輛比較好!
    甲:你都唔識車呀(帶點粵語腔)!
    乙:車我確實識,但我不識你。

    一笑!這是另一類“識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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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這回應較穩當,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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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返大陸做乜,就算有人照,賺完錢都要立刻走人,唔知幾時比人清算。唔好聽講句,同做古惑仔差唔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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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要「舖舖清」,這會較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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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法治是做生意的基石,好多野都靠雙方簽字作實為證。

    人治是晒茅招,甚麽事最終都是以“我”說了算。

    一個不尊重法治的地方,做的生意都係鬥搵快錢,因無人敢擔保聽日“那個人”會否就反口,所以發展都不會以長遠為主,搵够就卷錢走人,很多違規或黑心商品就應運而生,這是在投資國內民企又試過不少血的教訓總結出來的。

    公司今天可以是世界500強,明天老總就可以是阶下囚加公司財困,股價可以在無任何預驚下開市就暴瀉80%,在這情況下,投資者敢作長遠投資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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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財大氣粗,還未看到有嚴重後果,繼續行使資本霸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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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在大陸做生意的人謹記不要同時購買或藏有古畫或石刻等,尤其不能在“跳蚤市場”購買。當地方官吏看上了你資產,就可以用這一條給你入罪。依據《文物保護法》:
    一、具有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文化遺址、古墓葬、古建築、石窟寺和石刻。

    犯第一條罪,情節特別嚴重的,可處無期徒刑,並處沒收財產。也許你說你“擁有”的並非古文物,但是,認定是或不是,並不是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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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嘩,不說不知,大家要小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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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計我話小心都無用, 欲加之罪, 何患無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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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風向隨時改,這才可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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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上訪擺平了?就是這樣出事!北京那條線照得幾多?地方官要整你,一定找到借口。在大陸,越級拆鑊多數死得慘過做女個陣。除非識維尼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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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肯定無好日子過。難明你那朋友即是長輩又在大陸行走。這些人情世故為何不懂?即然賺大錢,那點錢就當燒衣給他算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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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這句話未免有點涼薄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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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閻王易搞,小鬼難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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